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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教学部教研室教师职责
2023-11-23 11:39   审核人:

计算机教学部教研室教师职责

为了充分发挥计算机教学部教研室教师在教育事业中的积极性、创造性、激励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及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努力完成本职工作,特制定教研室教师职责如下: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做人民满意的合格教师。

  2. 严格按“三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三严”(严肃态度、严格要求、严密方法)的要求培养学生。为保证教学质量和教师梯队建设,教授、副教授应有四分之一左右的时间用于面对学生的教学工作,讲师、助教应有一半左右的时间用于面对学生的教学工作。

  3. 助教以上的教师均应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工作。在教研室统一领导下完成一定的科学研究任务,努力了解和掌握本学科的新进展、新成就,不断提高自己的学术水平和外语水平。较高年资的教师有责任帮助较低年资的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学水平。

  4. 教师都有责任承担教研室分配的教学行政工作或其它工作。

  5. 各级教师的具体职责

    (一)助教

    1.从第一年助教起,逐步掌握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与基本实践操作技能,掌握教研室制定的基础课和专业课的基本实验项目。

    2.逐步承担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验课等教学工作。经批准,担任某些课程的部分或全部讲课工作。

    3.参与计算机实验室建设工作。

    4.担任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5.参与教学研究和科研开发。

    6.加强英语以及专业英语的学习。

    (二)讲师

    1.系统地担任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组织课堂讨论,指导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2.担任实验室的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实验教学工作,具有编写实验教材及实验指导书的能力。

    3.开展教学研究和科研开发,具有参与教材或教学参考书的编写能力,发表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

    4.根据工作需要担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验课等教学工作。指导助教及担任教研室分配的行政工作。

    5.根据工作需要协助教授、副教授指导研究生、进修教师等。

    6.担任学生的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7.熟练掌握英语,能够顺利地阅读本专业的书籍,并争取学好第二外语。

    (三)副教授

    1.担任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2.掌握本学科范围内的学术发展动态,参加学术活动并提出学术报告,主持或参与教学研究或科研开发,负责或参与审阅学术论文。

    3.主持或参加编写、审议新教材和教学参考书,主持或参加教学研究。

    4.指导实验室的建设和实验项目的设计,不断革新实验手段、充实实验内容。

    5.担任学生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6.根据工作需要,担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验课和指导学生进行科学技术工作等教学工作。

    7.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

    (四)教授

    1.除担任副教授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应承担比副教授职责要求更高的工作。

    2.掌握国内外最新科学技术动态,领导本学科教学、科学研究工作,发表出版有创性的科学论文、著作或教科书。

    3.熟练地掌握一门以上的外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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