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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教学部议事决策制度
2023-11-23 10:52   审核人:

计算机教学部议事决策制度

 

为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加强对权利运行的规范和监督,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特制订我部议事决策制度:
 一、
议事决策原则:必须严格遵守《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的原则;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广泛征求意见,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集体的意志。

二、议事决策内容

1、根据学院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研究本教学部贯彻落实的意见。

2本教学部年度计划、专业建设规划、人才培养方案、规章制度的制订实施。

3本教学部的权力配置,如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任免及推荐名单等问题。

4、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有关人员的录用、推荐、聘任、奖惩、返聘等问题。

5、研究制定本教学部思想政治工作的部署和实施计划。

6、研究、分析本教学部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

7本教学部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办法。

三、议事决策程序

1、凡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的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部门成员到会方可举行。

2、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综合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赞成票数超过到会成员半数为通过。如遇重大分歧,应当认真考虑,必要时暂缓作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统一认识后再作决定。

3、需提交党委会议讨论研究决定的事项,事先应向分管领导汇报,然后由分管领导提出,经审定同意后列为议题。

4、会议由办公室主任详细记录每个议题的讨论、表决情况及最后决定,说明形成决定的依据和理由,明确落实决定的责任及实施监督的办法。

5、办公室主任负责督办各单位贯彻执行落实情况。

四、议事决策纪律

1、参会人员应自觉遵守组织纪律,增强保密观念,凡需保密的事项不得泄漏;会议记录应严格保密,按年度存档,查阅记录应经批准。
  2、重大事项议事决策情况应列入民主生活会议题,接受全体领导干部和群众监督,虚心听取基层意见,使方案贯彻实施更有成效。

3本教学部成员对集体研究的重大事项的决定必须坚决服从和执行。如果由于个人不执行集体的研究决定,或未能按照决定具体履行自己的职责,而给工作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甚至严重后果的,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和追究责任。

4、凡决定的事项在贯彻实施中遇到新的情况和问题,并确实对贯彻实施带来难度或因情况有重大出入而难以贯彻实施的,应及时提出复议,在紧急情况下,由教学部负责人临时决定并提交下次会议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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