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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教学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时间:2023-11-23 浏览量: 作者:

计算机教学部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要求,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文件精神,结合计算机教学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三重一大”事项实行集体决策,须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需要党支部委员会委会决策的事项,应召开党支部委会会讨论决定。

第二章 决策内容

第三条 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事关计算机教学部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和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依据有关规定应当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主要包括: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

(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等重要工作;

(三)计算机教学部落实学校办学思路、办学理念等;

(四)计算机教学部发展规划、课程与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年度党政工作要点以及重大改革措施的制订;

(五)党支部设置,教研室的设置和调整;

(六)计算机教学部绩效工作实施办法;

(七)计算机教学部年度财务预算方案、预算执行情况;

(八)优秀党员、优秀教师的表彰,计算机教学部安全稳定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

(九)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第四条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教研室主任、副主任的任免和需要报送学校党委审批的重要人事事项等。主要包括:

(一)教研室主任、副主任的任免、党政纪处分;

(二)学校党代会代表人选的推荐;

(三)教学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调整;

(四)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第五条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主要包括:

(一)国家和省部级教学科研项目的申报;

(二)国内文化交流与合作重要项目;

(三)重要物资采购和购买服务;

(四)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第六条 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是指超过学校所规定的使用的资金限额。主要包括:

(一)10万元以上预算调整;

(二)主题党日活动经费

(三)学术交流资金的使用;

第三章 决策程序

第七条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应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依照《计算机教学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进行。

第八条 “三重一大”事项提交集体决策前,须进行深入细致地研究论证,广泛听取并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提任科级以上干部或转任重要岗位处级干部,应书面征求学校纪委的意见;与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要通过多种方式听取教职工意见建议。

第九条 “三重一大”事项应以会议的形式集体研究决策,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紧急情况下由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决定的,决定人应对决策负责,事后应及时报告并按程序予以追认。如遇特殊情况需对决策内容做重大调整,应当重新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

第十条 会议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应符合与会人数规定。讨论决定计算机教学部干部任免事项,以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同意形成决定。

第十一条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会议记录要做到“五明确”,即具体事项明确、具体范围明确、决策形式明确、决策程序明确、检查考核人和责任追究明确,并存档备查。

第四章 决策实施与监督

第十二条 党支部委员会决定的事项,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全体教职工有权监督“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按相关规定反映意见。

第十四条 党支部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分管领导。

第十五条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应作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 凡属下列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给国家、学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政治影响,涉嫌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一)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二)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的;

(三)未向领导集体提供全面真实情况而造成决策失误的;

(四)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失误或损失,能够挽回而不积极采取措施纠正的;

(五)其它因违反本办法而造成失误应当追究责任的。

第十七条 责任追究主要依据本人职责范围,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明确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